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详解
2007年10月8日 15:36 查看【393】次
安置失业人员税收优惠政策主要针对哪些企业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2208号)》中明确规定共对5种形式的企业给予税收优惠政策,以鼓励其承担安置下岗失业人员、企业富余人员的再就业任务。5种企业是:新办服务型企业;现有服务型企业;新办商贸企业;现有商贸企业;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和辅业改制分流安置本企业富余人员兴办的经济实体以下简称经济实体。
税收优惠政策具体怎么规定
1.新办服务型企业:凡新办的服务型企业当年新招用下岗失业人员达到职工总数30%(含30%)以上,并与其签
声明: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因部分资讯系转载,无法联系撰稿人,如涉及版权侵权问题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及时更正、 删除内容或提供稿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