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资讯频道 > 正文

本科及以上学历者到杭州先落户后

2007年10月8日 15:37 查看【295】次
0
    根据杭州市政府办公厅[2002]29号关于“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者,可先进杭落户、后落实就业单位”的文件精神,杭州市人才开发中心日前制订了相应的受理办法和办理程序,并于下周一(7月22日)开始办理。(杭州市人才开发中心地址:市体育场路335号)
声明: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因部分资讯系转载,无法联系撰稿人,如涉及版权侵权问题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及时更正、 删除内容或提供稿费。
主办:福建省服装设计师协会
承办:福建省闽设协鞋服设计服务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福州市仓山区建新北路奋安创意园区B栋二层
Tel:(0086)0591-83785506 Fax:(0086)0591-55487415 Zip:311215
互联网业务ICP许可证:闽ICP备15002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