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本月起,我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陆续签发。我省今年毕业生该如何办理落户手续?待就业毕业生户口、档案迁往哪里?针对这些办理毕业生就业手续须知的热点问题,6日记者采访了有关部门。
开具报到证需交这些材料
到福州市就业的,需上交《就业协议书》(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或人事代理机构意见栏上需盖章)。
到厦门市就业的,需上交学校材料、《就业协议书》、厦门市人事局核准盖章的《厦门市接收高等、中等院校毕业生就业申报表》。
到福建省其他地市就业的,需上交学校材料、《就业协议书》(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或人事代理机构意见栏上需盖章)。到各地市事业单位就业的,需上交学校材料、《就业协议书》(在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或人事代理机构意见栏上,必须有用人单位所在同级政府人事管理部门的审批意见)。
在福建省外就业的毕业生,需上交学校《就业协议书》和当地人事局或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核准盖章的接收函。
到北京市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及其所属在京单位就业的,需上交学校材料、《就业协议书》、人事部印发接收单位盖章的《2005年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直属事业单位及在京中管企业毕业生接收函》;到其他省份就业的,需上交学校手续完备的《就业协议书》(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或人事
代理机构意见栏上需盖章)。
已就业毕业生三种方式落户
1、到政府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就业,毕业生户口迁往工作单位,报到后,凭毕业证、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到单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2、到非国有经济企业就业,毕业生户口可迁往负责人事代理的人才机构,报到后,将毕业证、报到证、户口迁移证交人才机构办理落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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