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健全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
2007年10月8日 15:37 查看【612】次
【内容分类】 劳动关系
【分类细目】 其他
【时 效 性】 有效
【颁布单位】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中华全国总工会 中国企业联合会 中国企业家协会
【颁布日期】 2002.08.13
【实施日期】 2002.08.13
【失效日期】
【失效说明】
【标题】 关于建立健全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的指导意见
【发文号】 劳社部函〔2002〕144号
【主题词】 劳动 意见
【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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