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布日期】2004.09.13 【实施日期】2004.09.13 【失效日期】 【法规分类】部门规章 【内容分类】 【颁布单位】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内容】
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的通知
劳社部发[2004]23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保障厅(局):
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8]44号)和《工伤保险条例》的要求,我部按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范围管理暂行办法》(劳社部发[1999]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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