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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工程)劳动安全卫生预

2007年10月8日 15:39 查看【696】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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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 效 性】 有效
【颁布单位】 劳动部
【颁布日期】 1998.02.05
【实施日期】 1998.02.05
【失效日期】
【失效说明】
【标题】 建设项目(工程)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管理办法
【发文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部令第10号
【主题词】
【正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部令
                         第10号

    《建设项目(工程)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管理办法》已经1998年2月5日劳动部
部长办公会议通过,现予以颁布,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部长  李伯勇
一九九八年二月五日

            建设项目(工程)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规范建设项目(工程)的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工作,依据《建设项目(工程)劳动安全卫生监察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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