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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人事争议处理新办法出台

2007年10月8日 15:43 查看【20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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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规范事业单位人事争议处理工作,维护争议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人才合理流动,上海市政府日前发布《上海市事业单位人事争议处理办法》。《办法》于10月24日起施行,此前发布的《上海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争议处理办法》同时废止。
    
    《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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