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资讯频道 > 正文

劳动合同法解读十六:劳动合同的

2007年12月11日 14:58 查看【83】次
0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应当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解读】本条是关于劳动合同生效的规定。

一、劳动合同生效的含义

劳动合同的生效,是指具备有效要件的劳动合同按其意思表示的内容产生了

声明: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因部分资讯系转载,无法联系撰稿人,如涉及版权侵权问题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及时更正、 删除内容或提供稿费。
主办:福建省服装设计师协会
承办:福建省闽设协鞋服设计服务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福州市仓山区建新北路奋安创意园区B栋二层
Tel:(0086)0591-83785506 Fax:(0086)0591-55487415 Zip:311215
互联网业务ICP许可证:闽ICP备15002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