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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年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工作

2008年4月14日 14:46 查看【79】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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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市人事考试中心,省直有关单位人事处:

 根据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08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8]8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将2008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2008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在全国首次进行,分助理社会工作师和社会工作师两个级别。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科目为《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级)》、《社会工作实务(初级)》。社会工作师考试科目为《社会工作综合能力(中级)》、《社会工作实务(中级)》和《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参加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的人员,应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社会工作师考试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 ,参加考试的人员应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

 二、2008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定于6月28、29日进行。

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6月28日

 14:00—16:00 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

 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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