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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工拒签劳务派遣丢工作 讨要49

2008年6月10日 9:23 查看【6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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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十余年经常加班 拒签劳务派遣丢工作

女工讨要49万加班费

“劳动合同法实施后,我被强行要求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合同,十年多的工龄就不见了……”昨天,来自河南的打工女邵女士赶到海淀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参加庭审。她告诉记者,由于自己不同意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合同,中国新兴建设开发总公司(以下简称新兴总公司)将其开除。她与对方打起了官司,讨要自己工作十年的加班费49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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