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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职工上班时间外出打人

2008年7月22日 14:59 查看【54】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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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程纠纷,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人民法院一名职工在上班期间和一名包工头跑到工地上,公然对一位男子实施殴打,导致该男子受伤住院。另据了解,当日在公安机关介入处理后,其与同伙还纠集一伙社会青年,乘着八辆的士车来现场意欲再次行凶;所幸的是,其行为被公安人员及时阻止。经法医鉴定,被打者为轻微伤乙级,而打人者却鉴定为轻伤甲级,这是6月23日发生在江西抚州职业技术学院工地的惊人一幕。事件发生后在当地老百姓中引起了极大的反响,目前当地公安部门已对殴打他人的违法嫌疑人芦某执行治安拘留。

自称“国家罗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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