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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事业单位拟改退休年限

2008年12月19日 9:24 查看【9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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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昨日了解到,《广东省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下称《意见》)中的最大变化,是针对退休年限的变革——方案规定:本月31日前,凡工作年限满30年的;或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50周岁且工作年限满20年的,可申请办理提前退休。而此前,广东一直沿用“男60,女55”的退休年限。工作20年因病也可“早退”

意见》明确指出,要妥善做好事业单位改革中的人员分流与安置。此前,广东实行的退休年限规定是:正常退休年龄为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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