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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法不宜过快统一城乡医保

2008年12月27日 9:21 查看【76】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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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日前审议了《社会保险法》。制定《社会保险法》对完善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的社会保障制度建设,保障全体公民共享改革开放成果,促进和谐社会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基本医疗保险是社会保险的组成部分,对促进卫生事业发展,保障人民群众基本健康权益,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十分重要。从立法的科学性、超前性和权威性考虑,鉴于医保的特殊性和复杂性,建议在《社会保险法》中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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