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金终于可以跟着人在省内“游走”啦!记者昨日从劳动保障部门获悉,《广东省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内转移接续暂行办法》(下简称《办法》)业经省政府同意已正式下发,从2009年1月1日起,参保人变更就业地,其养老关系及养老金也可无障碍转移。
如何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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