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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来工不缴费医保年最高报销27.8

2009年3月18日 11:2 查看【79】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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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专为160万外来从业人员制定的医保新办法规定,由用人单位月缴保费约40元/人

用人单位月缴保费约40元,一名外来工就可享受年最高27.8万元的医保待遇!昨日,专为广州160万外来工“量身订做”的医疗保险办法正式发布并公开征求社会意见。按照新办法规定,外来工住院起付线为城镇职工医保的一半。据透露,今年内,外来工还可和城镇职工、灵活就业人员一样享有普通门诊待遇。

尚有50万外来工无医保

据了解,广州市现行医疗保险政策已将外来从业人员纳入了基本医疗保障范围,全市参保人数已达110万人。但由于外来从业人员具有工作岗位不稳定、流动性大和年龄轻、身体好、患病少、收入低的特点,现行政策的有关标准和办法不能适应其特点要求,缴费水平与实际医疗消费水平差距较大,影响了用人单位和个人的参保积极性。目前,全市尚有50余万名外来从业人员未纳入保障范围,亟需出台新的政策加以妥善处理。

广州市劳动保障局医保处处长张学文说,外来从业人员的参保办法是以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为依据、以现行经办管理制度为基础建立起来的,它不是一个独立的保险办法,而是将外来从业人员作为一类特殊“职工”,量身制定的一种参保办法。因此,“通知”涉及的主要内容是:对适用范围、缴费标准和待遇水平等内容的调整。

外来人员不就业不可参保

该参保办法是否惠及每一位身在广州的异乡人?“通知”明确,只有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非本市城镇户籍全日制从业人员,才能适用新的参保办法。也就是说,未就业的外来人员,包括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散工,均不适用该办法。

张学文表示,因各地经济发展有差距,社保水平也有异。新办法将纳入和要保障的,是为广州经济做出贡献的外来从业人员,若非如此,因“趋富效益”,可能出现各地患者赶往广州治疗、享受广州医保的情况,如此,广州的医保体系将受到巨大冲击直至崩溃。

为防范基金风险,保障参保人的权益,广州暂未计划放开该条限定。

原“灵保”人员须转换参保

“通知”正式下发后,凡过去参加广州市灵活就业人员医保的外来从业人员,应当在3个月内转换参保。按照规定,用人单位可以根据单位的效益或外来从业人员的情况,整体或部分选择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医保。据悉,包括广州本级在内的番禺区、花都区、增城市、从化市和铁路集团共6个医保统筹区,此次全部纳入其中执行新办法。

尚未纳入医保体系的外来从业人员,在“通知”下发后,所在企业必须按照新办法为其参保,也可整体或部分选择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一经选定,在一个社会保险年度内不予变更。单位必须同时为其外来从业人员参加重大疾病医疗补助。此外,也可为其外来从业人员参加本市补充医疗保险。

亮点

企业减负85%以上

外来从业人员个人不缴费,用人单位缴费标准与参加城镇职工医保相比较,由10%降到1.2%,降低85%以上,与参加灵活就业人员医保相比较,由4%降到1.2%,降低70%以上,大幅度减轻了企业负担。通知实施后,预计外来从业人员参保将呈现应保尽保的新局面。

政策设计“量体裁衣”

外来从业人员年龄轻、身体好、患病少、收入低、流动性大,对医保的需求以常见、急性疾病为主。“通知”依此安排制度降低起付标准,不计算参保缴费年限;与职工医保相比,待遇降低两成。

不侵占本地基金

调整了相应内容,外来从业人员医疗保险基金纳入本市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统一管理,单独列账,与广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统筹使用,不会侵占本地基金。

公平可持续发展

既强制用人单位按规定为其外来从业人员参保,保其基本医疗需求,又允许整体或部分选择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为外来从业人员享受城镇职工同等医疗保险待遇设立了通道,体现制度的公平性和可持续发展性。

新办法指引

●办法原则

低费率保大病保当期

此次征求意见的外来从业人员医保新办法,按照“低费率、保大病、保当期”的原则,在“适度保障”的前提下,遵循外来从业人员医保基金自求平衡(不侵占其他参保人的利益)的筹资原则,重点对该人群的当期医疗保障作出妥善的制度安排。

●缴费标准

用人单位每月缴40元/人

根据“通知”,外来从业人员从缴费的次月起按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相应规定享受住院、门诊特定项目、门诊指定慢性病和重大疾病医疗补助待遇。在参保缴费标准设置上,将由用人单位以上年度本市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每人每月1.2%的标准为其外来从业人员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2009年度约为40元/月。人),参保外来人员个人不缴费。此外,企业还须按有关规定,同时为其外来员工缴纳重大疾病医疗补助金(2008社保年度为8.71元/月。人)。

●报销标准

最高支付限额可达27.8万元

根据“通知”,外来从业人员参保后,按规定就医发生的住院及门诊特定项目基本医疗费用,统筹基金的起付标准按一级医院250元、二级医院500元、三级医院1000元执行;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基本医疗费用,由统筹基金按一级医院72%、二级医院68%、三级医院64%的比例支付。

参保人的住院、门诊特定项目及门诊基本医疗费用,统筹基金年度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上年度本市单位职工年平均工资的3.2倍(职工标准的80%,2008社保年度约为12.8万元)。重大疾病补助金年度最高支付15万元。两项保障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可达到27.8万元。张学文表示,因缴费少,外来人员待遇相对职工医保也有降低,但保障水平足以保当期,保重大病。据医保部门测算,职工医保的参保人,人均住院消费水平,为每次万元左右,但外来从业人员的此项消费在6000元左右。

问题解答

此次专为外来工"量身订做"的医疗保险办法,将为外来工带来哪些好处,其具体好处体现在哪里?记者就一些问题采访了广州市劳动保障局医保处处长张学文。

外来工没账户不用自己缴费

记者:外来从业人员享受医保待遇,为什么自己不缴费?

张学文:这个问题也经过反复的论证和调研。现行"灵保"政策,参保人不缴费,由用人单位以社评工资为基数(本年度的基数为3349元),缴交4%进入基金统筹;职工医保的缴费率为8%+2%,即用人单位缴交8%,个人缴2%,但个人的2%全部划入自己账户,是自存的医疗费用。制度不能越来越差,外来从业人员没有个人账户,没理由让他们缴费。

两条通道可保障远期医疗

记者:新办法以保当期、保大病为主,如果外来工在广州工作到退休,他们的远期医疗是否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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