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开市人大2009年立法调研计划,成都市第一部专门为维护妇女权益而制定的法规——《成都市妇女权益保障条例》赫然在目。记者日前获悉,成都市妇联已经启动了该条例的调研工作,文本草案预计于今年9月初步形成。条例将为保护成都妇女权益做出哪些细节性规定?记者昨日独家专访了“《成都市妇女权益保障条例》立法调研与起草组”负责人、成都大学法学系教授张居盛。
立法背景
我市首部保护女性权益法规
2005年12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颁布实施。2007年9月27日,《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实施办法》经修改后颁布实施。2008年12月24日,市人大将《成都市妇女权益保障条例》纳入2009年立法调研计划,成为我市第一部专门为维护妇女权益而制定的法规,对从源头上解决妇女权益存在的突出问题,落实妇女权益,希望产生重要和积极的影响。
“今年3月份,我们接到了成都市妇联的委托,调研、起草《成都市妇女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