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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国公司总部进京最高可获千万元

2009年6月30日 8:35 查看【68】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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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北京市商务委员会与市发改委、公安局、财政局等部门联合公布《关于鼓励跨国公司在京设立地区总部的若干规定实施办法》。根据《办法》,跨国公司在京设总部最高可获得1000万元人民币补助,同时地区总部高管人员可不受学历、年龄等限制办理北京市户口,总部负责人最高可获100万元奖励。

截至目前,北京市累计批准的具有跨国公司地区总部性质的外商投资性公司164家,多数为世界500强企业。经认定的跨国公司地区总部41家。在全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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