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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第三人侵权构成工伤可享受有条件"双重赔付"
2009年8月28日 8:20 查看【75】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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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政府近日发文明确提出,因第三人侵权同时构成工伤的,在依法获得侵权损害方赔偿的同时,也有条件地享受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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