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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总局停止“双薪制”计税方法

2009年9月3日 8:24 查看【104】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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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个税政策执行口径不明确,国税总局统一标准

    国家税务总局昨日下发通知,明确相关个税执行政策,涉及停止“双薪制”、离婚析产房屋、董事费以及华侨适用教育附加费等四大征税内容。

    国税总局表示,近期部分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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