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资讯频道 > 正文

工资条例将出 单位无权罚款

2009年10月30日 8:41 查看【95】次
0

    因迟到、没完成工作量等原因被单位罚款,劳动者可拿起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权利和钱包。在昨天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举办的首期劳动关系管理实务培训班上,人力资源专家明确表示,“罚款”是种行政处罚,用人单位不具“罚款权”。此外,近期即

声明: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因部分资讯系转载,无法联系撰稿人,如涉及版权侵权问题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及时更正、 删除内容或提供稿费。
主办:福建省服装设计师协会
承办:福建省闽设协鞋服设计服务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福州市仓山区建新北路奋安创意园区B栋二层
Tel:(0086)0591-83785506 Fax:(0086)0591-55487415 Zip:311215
互联网业务ICP许可证:闽ICP备15002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