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资讯频道 > 正文
纳税人权利不应止于税务解读
2009年12月5日 9:23 查看【69】次
0
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在官方网站上首次发布了《关于纳税人权利与义务的公告》,就纳税人在履行纳税义务中的权利与在纳税过程中应负有的义务进行了详细解读,明确列举规定了我国纳税人拥有的十四项权利与十项义务。
声明:
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因部分资讯系转载,无法联系撰稿人,如涉及版权侵权问题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及时更正、 删除内容或提供稿费。
主办:福建省服装设计师协会
承办:福建省闽设协鞋服设计服务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福州市仓山区建新北路奋安创意园区B栋二层
Tel:(0086)0591-83785506 Fax:(0086)0591-55487415 Zip:311215
互联网业务ICP许可证:闽ICP备15002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