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委:就业优惠政策延长到明年底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进一步做好减轻企业负担稳定就业局势有关工作的通知
人社部发[2009]175号
成文日期:2009-12-16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人事、劳动保障)厅(局)、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事局、劳动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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