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大专学历“调干”将不再受专业限制,但招调工申报将面临社保“门槛”。昨天,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了我市今年新的人才引进政策,与往年相比,今年的人才引进政策有多处调整,招调政策既有“松”也有“紧”。其中,“调干”和毕业生接收的政策有所放宽,但招调工条件有所收紧,社保年限将作为招调工的申报条件。此外,今年的招调工目录也进行了修改,新增9个招调工种,另有6个招调工种被取消。
在昨天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李明介绍了我市新的人才引进政策。新政策涵盖“调干”、招调工和应届毕业生接收三大内容,其中 “调干”条件放宽是今年新政策的一大“亮点”。根据新政策,今后大专学历的人才,在我市实际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年限累计满4年的,不受专业限制,可以申请引进,而此前非重点专业的大专学历人才一律不列入调干范围。
对此,李明表示,尽管这部分人员的专业在市场紧缺程度上处于劣势,但是多年的在深工作经历说明他们的工作能力已经得到了市场的充分认可,他们已经为深圳的发展做出了贡献,因此,应该在政策上对他们放松限制,让他们早日落户深圳。
在“调干”政策有所放宽的同时,今年的招调工政策则有所收紧。新政策规定,对于拟招调人员,缴纳工伤保险的时限由6个月增加至12个月,同时引入了参加社会保险这一条件,招调工“门槛”有所提高。对于这一调整,李明解释称,此举既可以进一步打击用人单位空挂招调员工的行为,也体现了我市转换存量人口的理念,还与我市“1+5”的规定保持了一致。
在应届毕业生接收方面,新政策也有所放宽,规定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和硕士以上学位的应届毕业生,不受毕业院校和专业限制,都可以个人申办接收,同时今年市外大专毕业生继续可以申报接收。
“我市从2009年开始就放宽了市外大专毕业生的接收限制,大专毕业生可以由用人单位申请接收,今年的毕业生接收政策继续沿用了这一规定,这是因为很多市外大专毕业生已经在我市实现了就业并稳定发展,我们应该尊重这一客观事实,并遵从市场配置人才资源这一客观规律,在政策上做出及时调整。”
李明同时强调,为了保障我市户籍人口稳定、有序增长,对于市外大专毕业生的接收,人事部门将采取了审批制,即在综合考虑用人单位的产业属性、经营状况、发展前景,以及毕业生自身素质的前提下,在市发改委核定的户籍人口机械增长计划内进行择优审批。
此外,新政策还对今年的“招调工职业工种目录”进行了调整,包括“的哥”(高级)在内的9个工种新加入到招调工种,而计算机系统操作工等6个工种则从招调目录中取消,另有10个工种增加为紧缺急需工种,8个工种不再是紧缺急需工种。
●调干
大专“调干”
不受专业限制
个人申办人才引进条件也放宽
今年的调干政策对大专学历人员的申报条件进行了完善,专门针对大专学历人员新增了一个条款,即在我市实际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年限累计满4年的,不受专业限制,也可以申请引进。此前我市调干政策对大专学历人员均要求是重点专业,主要是突出了我市产业发展需求的导向性和紧缺性,而对非重点专业的大专学历人才则一律不列入调干范围。
个人申办人才引进条件也放宽
对于在职人才个人申办人才引进,新政策也有所改变,放宽了在深工作的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人员个人申办引进的条件,规定“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学位,在我市实际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累计1年以上,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可以个人身份申办引进,而以前政策规定“具有博士学位,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才可以个人身份申办。
●招调工
社保缴交需累计1至4年
新政策细化了招调工的审批类申报条件。申报条件由基本条件和核准或者审批条件构成,其中,基本条件的修改主要是将申报招调前在本单位连续缴纳工伤保险的时限由6个月以上提高至12个月以上(按照核准条件申报的除外)。
核准或审批条件的修改主要是将原来的单一要素评价模式改为综合要素评价模式,即在条件设置上以拟招调人员的技术技能水平为基础要素,同时增加了年龄、文化程度、参加我市社保年限等作为基础要素的补充。
新政策重点引入了参加社会保险这一条件,根据拟引进人员学历或技能水平的高低,提出了在我市实际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累计时间1至4年不等的要求,如获得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拟招调人员,需在我市实际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累计1年以上;获得中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则需在我市实际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累计3年以上。
新增9个招调工种
每年我市都会根据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结构变化等情况,调整年度《深圳市招调员工职业工种目录》,并确定紧缺急需职业工种和等级。跟往年相比,今年的目录进行了多处调整,招调目录新增了9个工种,同时取消了不再适合我市产业发展导向的6个招调工种,另外新增了10个紧缺急需工种,取消了8个紧缺急需工种。
今年目录共包含了184个工种和10个高新技术模块,其中,社会化鉴定工种121个,行业特有工种41个,部省统考工种22个,紧缺急需工种达到34个68个等级。
实行“预审公开制度”
新政策还对招调工网上申报系统和办理流程进行了完善,对于按照审批条件申报的招调信息,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将定期预审,并在申报系统上及时公布当次的审批标准和指标下达结果。
此外,申报系统还新设了人才储备库,在深圳工作并参加社会保险的企业员工都可以登录人才储备库申报个人信息,系统将对申报人员的招调资格进行评估并给予个性化指引。
●应届毕业生接收
研究生个人申办
不受院校专业限制
大专生接收实行
“择优审批”
此前我市人才引进政策规定,国内高等院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可个人申办人才引进,但必须同时符合多个条件,包括毕业院校属于当年度《深圳重点引进的自主创新人才毕业院校名单》范围、所学专业属于当年度《深圳接收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专业目录》中的重点引进专业等内容,今年的新政策则有所改变,个人申报不再受院校和专业限制。
新政策规定,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和硕士以上学位的应届毕业生,不受毕业院校和专业限制,都可以通过人事代理方式委托市人力资源保障局认可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申办接收。
大专生接收实行
“择优审批”
我市从2009年开始就放宽了市外大专毕业生的接收限制,当年毕业的大专毕业生都可以由用人单位申请接收,今年的毕业生接收政策将继续沿用了这一规定,同时今年对于市外大专毕业生的接收将继续采取审批制,即在综合考虑用人单位的产业属性、经营状况、发展前景,以及毕业生自身素质的前提下,在市发改委核定的户籍人口机械增长计划内进行择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