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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未缴社保费劳动者能否获赔?

2010年6月7日 10:16 查看【10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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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且用人单位需要按照法定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关于“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从文义上理解,存在三种情形:情形一,用人单位从来未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情形二,用人单位未足额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情形三,用人单位未及时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那么是否在这三种情形下,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是否均需要按照法定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呢?对此,各方理解不一。

  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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