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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狮杯第二届福建省十佳服装设计师推选实施方案

2015年9月18日 12:43 查看【67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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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推动服装产业转型升级,提升自主品牌时尚设计和文化内涵,树立“东方米兰”时尚潮流标杆,营造“时尚魅力福建”良好氛围, 2014年福建省服装设计师协会与石狮市政府成功联合主办了“石狮杯”首届福建省“十佳”服装设计师推选活动。首届活动通过选拔我省首届“十佳”服装设计师,展现我省服装行业原创设计力量,宣传了服装设计领域的杰出代表,带动专业人才队伍的建设,同时借助推选活动和时尚秀事助推石狮“东方米兰”发展战略的全面实施推广和纺织服装产业集群新发展,促进石狮由闽派休闲名城向世界创意之都转型升级。在首届活动成功举办基础上,2016年双方继续举办“石狮杯”第二届福建省“十佳服装设计师”推选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组织机构

    指导单位: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

    中国服装设计师协会

    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主办单位:福建省服装设计师协会、石狮市人民政府

    实施单位:福建省“十佳服装设计师”推选活动组委会

    媒体支持:新浪、腾讯、中国纺织报、中国服饰报、福建电视台、福建日报、海峡都市报、泉州晚报、石狮日报、交通广播网等

    二、本届主题

    魅力海丝文化•时尚东方米兰

    三、活动时间、地点

    福建省“十佳服装设计师”推选活动主会场设在石狮,启动时间2015年8月,终选时间定于2016年4月石狮时装周期间。

    四、组织机构

(1)福建省“十佳服装设计师”推选活动组委会

顾 问:

李当岐  中国服装设计师协会主席

王  庆  中国国际时装周组委会主席

张永宁  中共石狮市委书记

主 任:

杨紫明   福建省服装设计师协会会长

副主任:

曾凤飞   福建省服装设计师协会常务副会长

组委会下设秘书处

秘书长:

林  磊   福建省服装设计师协会秘书长

副秘书长:

施雅玲   福建省服装设计师协会副秘书长

(2)福建省“十佳服装设计师”推选活动评委会

    拟以中国服装设计师协会、省服装设计师协会、石狮政府代表,全国“金顶奖”获得者,知名品牌公司设计总监,时尚媒体代表组成,具体成员待定。

    五、活动细则:

(1)参选对象及条件

    参选人员应为在福建省内从事服装设计或教学工作的设计师,要求有三年及以上从业工作经验。参选者近三年内不得存在恶意仿制、抄袭、剽窃他人设计成果等不良行为,已获得省级及以上十佳设计师称号的不参加本次推选。

(2)申报工作

    参选人员产生办法采取企业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形式,并经组委会审查通过。

    1、参选者需提交完整的参选材料(报名表、产品企划案,参选效果图6-8款、流行分析、平面结构图、面料小样等),要求提交参选作品创意独特,兼顾实用;

    2、参选者需提交身份证件复印件及最高学历证书复印件各一份、2寸证件照片2张等个人资料,以及工作履历证明及设计成果相关资料;

    3、参选作品须由设计师独立完成,不接受合作作品。每人限投一份稿件;

    4、参选申报工作2015年11月30日截止。

(3)评选程序

    1、由福建省十佳服装设计师推选活动组委会组织专家进行作品初选,推选15份入围作品;

    2、入围终选的参选作品需在2016石狮服装周期间进行静态及动态展示,由终选专家组现场推选考核;

    3、终选结果由福建省十佳服装设计师推选组委会对外公布。

(4)评选内容

    1、初选:参选服装设计师根据组委会确定活动主题设计创作,要求画出效果图,效果图尺寸要求:4k/系列10-15款,提交系列设计意念、系列流行综合分析,并提交包括工作简历、贡献等个人相关资料。评委组根据作品创意及参选人资料综合评定,按分数高低推选出15位入围设计师;

    2、终选:15位入围设计师按所设计的系列制作展示服装,并按组委会要求进行动、静态发布。评委根据选手的表述,并考核参选服装的制作工艺、面料选用的合理性、色彩的运用搭配及流行性、动态演出的效果、表演音乐的选用等方面因素后,进行综合评选打分。

(5)奖项设置

    1、获得十一名至十五名的设计师授予“2016石狮杯第二届福建省优秀服装设计师”称号;

    2、获得前十名的设计师授予“2016石狮杯第二届福建省十佳服装设计师”称号;
 
    3、获得第一名设计师授予“2016石狮杯第二届福建省十佳服装设计师最高奖”称号。

    六、奖励办法

(1)获前十一至十五名设计师,由福建省服装设计师协会与石狮政府共同颁发相关证书;

(2)获前十名的服装设计师,由福建省服装设计师协会与石狮政府共同颁发相关证书及奖牌;

(3)获奖名单将在电视、杂志、报刊、网站进行媒体发布,全国各大主流媒体将作相应报道;

(4)进入决赛的作品将编辑成画册出版发行,评选前各大媒体将作铺垫宣传,决赛实况将制成录像由新闻媒体播放;

(5)福建省服装设计师协会将组织获奖者赴台参加台湾魅力周,并推荐参加“中国十佳服装设计师”评选;

(6)参赛设计师如有品牌支持,组委会将为支持品牌颁发“东方米兰•时尚设计品牌”的称号;

    其他奖励待定。

    七、活动流程及进度

    第一阶段:人选推报(11月30日前)

    候选人的提名采取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形式。协会及石狮政府部门根据评选条件要求,组织宣传发动,并向组委会秘书处推报推荐名单。

    第二阶段:入围候选人确定(12月20日前)

    由活动评委会组织评审,并提请组委会审议后,确定15名入围候选人。

    第三阶段:入围候选人公示(2016年1月20日前)

    通过新浪、腾讯、中国纺织报、中国服饰报、福建电视台、福建日报、海峡都市报、泉州晚报、石狮日报等新闻媒体、户外宣传载体及协会网站公示入围候选人名单及优秀作品。

    第四阶段:现场评选(4月17日)

    组织入围候选人作品秀,专家评委组现场评分投票,成绩位居前10名的候选人获评福建省“十佳服装设计师”称号,并现场颁奖。

    第五阶段:表彰宣传阶段(4月-5月)

    组委会秘书处组织各新闻单位进行专题报道,获奖名单在电视、杂志、报刊、网站等媒体发布,决赛实况制成录像由新闻媒体播放,进入决赛的作品编辑成画册出版发行。

    八、工作分工

    协会与石狮政府共同做好评选活动的组织与宣传工作。

(1)协会方面

    1、制定福建省“十佳服装设计师”评选方法及宣传方案,并提交组委会审定;

    2、提出并落实组织机构及评委人员名单,统筹规划评选活动各流程及现场评审环节,落实获奖者的奖励措施;

    3、发动省内服装企业关注及推荐参设计师,组织省内服装设计师参评福建省“十佳服装设计师”,汇总参评作品并提交组委会秘书处确定,组织评委参加评委会;

    4、组织十佳静、动态秀场有关事宜;

    5、其他系列活动。

(2)石狮方面

    1、推荐落实组织机构及评委会石狮方面代表人员名单;

    2、拟定的福建“十佳服装设计师”人才对接和引进办法;

    3、共同策划活动的整体宣传工作,组织各新闻媒体展开全方位宣传;

    4、组织发动石狮区域内服装企业及设计师参加评选活动;

    5、协助落实评选活动场所,提供资金支持,组织颁奖活动,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2015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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