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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届福建省“十佳服装设计师”推选活动实施细则

2019年12月19日 11:12 查看【1254】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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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我省服装设计领域的杰出代表,带动服装设计专业人才队伍的建设,培育设计师品牌,提升文化创意和时尚设计内涵,树立时尚潮流的新标杆,实现福建服装由制造向时尚创造的升级,特举办福建省“十佳服装设计师”评选活动具体细案如下:

一、组织机构

指导单位: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

中国服装设计师协会

主办单位:福建省服装设计师协会

实施单位:福建省“十佳服装设计师”评选活动组委会

媒体支持:新浪、腾讯、中国纺织报、中国服饰报、福建电视台、福建日报、海峡都市报、东南快报、泉州晚报

、活动细则:

1)参评对象及条件

参评人员应在福建省内从事服装设计或教学服装设计师,要求有3年及以上从业工作经验,参评者近三年内不得存在恶意仿制、抄袭、剽窃他人设计成果等不良行为。

2)参评人员产生办法

参评人员产生办法采取企业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形式,并经组委会审查通过。

3)评选办法

1)初评:由福建省服装设计师协会“十佳服装设计师”评审委员会对参评设计师进行综合评选,经初评选出15名作为入围的设计师;

2)终评:15名入围的设计师制作服装参加终评,评选产生福建省“十佳服装设计师”。

4)评选内容

1)初评:参评服装设计师根据对最新时尚流行的理解开发产品系列要求画出效果图,效果图尺寸要求:4k/系列6-8款,提交系列设计意念、系列流行综合分析。评委以参评设计师提交的作品,结合设计师履历和业绩综合评分,以分数高低确定15位入围设计师;

2)终评:15位入围设计师按所设计的两个系列制作服装参加动态发布,评委对参评时装的制作工艺、面料选用的合理性、色彩的运用搭配及流行性、动态演出的效果、表演音乐的选用等方面进行综合评选打分,以最终评分确定十佳人选。

5)奖项设置

1)获得十名至十五名的设计师授予“福建省优秀服装设计师”称号;

2)获得前十名的设计师授予“福建省十佳服装设计师”称号;

3)获得第一名设计师授予“福建省十佳服装设计师最高奖”称号。

、奖励办法

1)获前十至十五名设计师,由福建省服装设计师协会颁发相关证书;

2)获前十名的服装设计师,由福建省服装设计师协会颁发相关证书及奖牌;

3)获奖名单将在电视、杂志、报刊、网站进行媒体发布,全国各大主流媒体将作相应报道;

4) 进入决赛的作品将编辑成画册出版发行,评选前各大媒体将作铺垫宣传,决赛实况将制成录像由新闻媒体播放;

5)福建省服装设计师协会将推荐获奖者参加“中国十佳服装设计师”评选;

6)参赛设计师如有品牌支持,组委会将为支持品牌颁发“时尚设计品牌的称号;

7)推荐入驻石狮服装城“名师”设计中心。

、活动流程及进度

第一阶段:人选推报(2020年215日前)

候选人的提名采取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形式。协会根据评选条件要求,组织宣传发动,并向组委会秘书处推报推荐名单。

第二阶段:入围候选人确定(2020年218日前)

由活动评委会组织评审,并提请组委会审议后,确定15名入围候选人。

第三阶段:入围候选人公示(2020220日前)

通过新浪、腾讯、中国纺织报、中国服饰报、福建电视台、福建日报、海峡都市报、东南快报、泉州晚报等新闻媒体、户外宣传载体及协会网站公示入围候选人名单及优秀作品。

第四阶段:现场评选(2020年4-5月

组织入围候选人作品秀,专家评委组现场评分投票,成绩位居前10名的候选人获评福建省“十佳服装设计师”称号,并现场颁奖

第五阶段:表彰宣传阶段(2020年5月

组委会秘书处组织各新闻单位进行专题报道,获奖名单在电视、杂志、报刊、网站等媒体发布。

                                        


                                                福建省服装设计师协会

                                                 2019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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